标题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1年度招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1年度招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11年2月25日--2011年2月27日 上午:9:00—11:30 (须8:30前到场) 下午:1:30— 5:30 (须1:00前到场) 候考地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A楼305会议室 面试地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A楼306会议室 考点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乘车路线:在北京站下车的,可乘地铁到阜成门站下车,转乘80路公共汽车到国家工商总局站下车;在北京西站下车的,可乘319路或65路公共汽车到国家工商总局站下车,也可乘21路公共汽车到三里河东口或二七剧场路北口站下车。 面试排序:面试日期按报考职位和专业随机排序决定;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面试顺序按面试当天现场抽签顺序决定。 面试名单: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工作人员将在候考室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等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写,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份,另准备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考试报名登记表》的填写要求详见附件二。 4、已获得的大专以上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表格备注栏内需注明毕业生的培养方式,2011年7月前学校能否派遣就业、以及是否能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注明原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报考需2年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工作经历职位(职位代码:0801001001,0801001003)的考生,同意报考证明还应注明其相应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并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录用材料、劳动合同、年度考核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出具证明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待业人员:需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档案所在人才中心出具待业证明(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的具体地址、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6、考生应对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录机关如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三、面试要求 1、请考生务必于2月17日之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邮箱地址:dpc.rjs@saic.gov.cn 邮件主题:“报名序号+考生姓名+确认参加面试”或“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放弃参加面试” 邮件内容:“我确认参加国家工商总局面试,职位代码:******;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手机号:******”,或“我放弃参加国家工商总局面试,职位代码:******;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手机号:******” 邮件附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以邮件附件的形式提交《考试报名登记表》(Word文件格式,粘贴照片须与报名时提交公务员局的照片一致),文件名称:“考生姓名+报名登记表”。《考试报名登记表》的填写要求详见附件二。 联系电话:010-88650901 88650928 68050950 逾期不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已经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2011年2月22日前通知招录机关。随意放弃面试的,招录机关将把该考生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3、请考生遵守面试时间,按时到达候考室。截至当天上午8时50分或下午1时2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应遵守面试考场纪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进入候考室后,考生应关闭手机,暂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取回;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尽快离开,不得再到候考室与待考考生交谈。凡不遵守考场纪律和保密规定、或者有其他作弊行为的,按违反考纪处理,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为了节省考生往返路途的费用和时间,面试之后将组织考生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指定体检机构集中进行体检。 请各位考生于2011年2月28日早8:00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A楼大厅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体检。 体检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具体事宜面试当天再作通知。 2、考察人选按公共科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产生,实行等额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如需咨询或有重大事项告知,可拨打联系电话。 请各位考生妥善安排时间、行程,注意安全,确保准时确认并参加面试和体检。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考试报名登记表》填写须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事司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附件二: 《考试报名登记表》填写须知 1、《考试报名登记表》须逐项真实、准确、详细填写。考生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招录机关如发现有关信息不实,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2、学历:按照目前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填写,应届毕业生按照2011年7月前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填写。 3、学位:需具体填写学位名称,如:**学士学位。 4、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按照最高学历填写。如果不是以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填写两个学历所学专业,如:**专业本科、**专业硕研。 5、联系电话:务请提供有效畅通的手机、家庭电话;应届生如只有学校宿舍电话的,请同时提供1个亲属电话(手机),以备面试阶段联系畅通。 6、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直至最高学历(含2011年7月前能取得的),获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请完整填写学习时间、学校、院系、专业、学位等。 2009年、2010年毕业学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注明以下情况:①现本人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存放的具体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②2011年7月前原学校是否可以发放2011年就业报到证。 7、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及职务。待业也请一并注明时间和居住地。 社会在职人员和待业人员须注明以下情况:①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②户口情况(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8、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要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 9、家庭成员情况栏:提供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信息(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10、“单位所在地、单位性质、工作单位、职务”栏为社会在职人员必填,“学科成绩”栏为应届毕业生必填。 11、有其他特殊说明事项的,请在表格下方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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