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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几个问题: 1,我2009年6月在湖南本科毕业,之后回云南在自己家的店里帮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1月在南京一家公司上班,签了合同,我现在辞职准备公考,这个情况属于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吗? 2,我已经辞职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还需要吗?我看您之前的回答好像这个是证明基层工作经验的,我的户口还没有迁回云南,还在长沙,这个证明要在哪开啊?长沙还是南京?(南京的工作我已经辞了)。 回复:1、毕业后正式的工作经验累计满24个月算,不足24个月不算。 2、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尚未确定,是否需要还请等待正式通知,按去年的要求是必须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开具证明的单位一般为单位或档案所在地人才中心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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