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阳市公安机关2011年公开招考人民交通警察面试工作及有关事宜公告 | ||||||||||||||||||||||||||||||||||||||||||||||
内容 | 根据《贵州省2011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交通警察简章》的规定,贵阳市公安机关2011年公开招考人民交通警察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为做好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 面试地点:贵阳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阳新区世纪城金阳南路6号。考生可乘311、238路公交车到达面试考点,也可乘28、29、47、71、77、237路公交车到金阳新区世纪城“金阳南路南”、“ 龙泉苑街”站下车自行前往面试考点)。 二、面试对象 报考贵阳市公安机关2011年公开招考人民交通警察职位面试考生名单已于9月28日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三、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10月12日(星期三)、13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 1、报考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职位的面试考生在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领取。 2、报考清镇市公安局城市道路交警职位的面试考生在清镇市公安局政工室领取。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后务必认真细致核对准考证上信息并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按提示要求做好面试准备工作(请考生自备饮用水),如信息有误请及时与市招考办联系。 请面试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请及时与招考单位进行联系。 四、有关事宜 (一)对招考计划数大于1,而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未达1:3比例人数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含),才能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未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须计算面试平均分的考场和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含)的职位及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须计算面试平均分考场的面试平均分将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二)面试当日上午7:30面试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日上午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请面试人员务必于面试前一天到考点察看,注意乘车时间、路线,提前做好乘车准备。 (五)体能测评安排在10月17日进行,体能测评有关事宜请登录“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 六、市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各环节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0851-7989189(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0851-6797116(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 0851-2514194(清镇市公安局政工室)
![]() 贵阳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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