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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2011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拟录用周飞为人民警察(41012,平塘县人民法院,01职位),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从2011年11月2日起至2011年11月8日止)。 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黔南州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 0854—8223015(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854—8224308(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科) 黔南州公招办 201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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