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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内容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本院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的方式进行。
    各专业复试总分线如下:
    (1)自然地理学专业(代码070501):复试线345分;
    (2)人文地理学专业(代码070502):复试线370分;
    (3)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代码0705J1):复试线340分;
    (4)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代码070503):复试线325分;
    (5)工程硕士(测绘工程)(代码085215):复试线350分;
    (6)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代码081501):复试线330分;
    (7)工程硕士(水利工程)(代码085214):复试线365分;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学校有关复试基本要求者,可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3,工程硕士(测绘工程)专业因生源不足,接收调剂。报考我院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070503)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复试线,但未能被原专业录取者,可申请调剂我院工程硕士(测绘工程)专业。
    4.考生可以通过我院查询复试名单。(http://gp.sysu.edu.cn/)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其中1份复印件注明“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工行收费企业账户”。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为3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形式为面试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或分组进行考核,分组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评分标准保持一致)。
    b.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同一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30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复试招生信息将及时在我院D102办公室公告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主页查询相关信息:http://gp.sysu.edu.cn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2486
    邮箱:isgpgrad@mail.sysu.edu.cn
    (二)申诉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电话:020-84112486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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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8 17: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