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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考公告的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现将乐山市法院系统2012年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递补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及要求 招考公告明确了的,按招考公告执行;招考公告未明确的,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手写的复检申请并签名,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递补人员名单见2012年1月11日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告。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进行。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于2月24日上午8:00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处(市中区柏杨东路85号)集中,核实身份以后统一组织前往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约350元)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必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体检及进入下一录用环节资格,后果自行负责。 2、体检前晚正常休息,避免过度饮酒、劳累,零时以后不要进食。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同学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2012年公招公务员体检递补人员名单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2012年公招公务员体检递补人员名单 |
姓名 |
职位编码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行测 |
申论 |
笔试折合成绩 |
笔试名次 |
面试分数 |
面试折合成绩 |
总成绩 |
职位排名 |
喻超 |
8100502 |
夹江县法院 |
司法警察 |
69.9 |
45 |
40.22 |
5 |
69.57 |
20.87 |
61.09 |
3 |
石璜芮 |
8100501 |
夹江县法院 |
法官助理 |
81.4 |
57 |
48.44 |
7 |
77.71 |
23.31 |
71.75 |
7 |
杨英 |
8100301 |
沙湾区法院 |
法官助理 |
74.2 |
58 |
46.27 |
6 |
84.14 |
25.24 |
71.51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