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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你的一个解释让我糊涂了。就是: 回复:以下为满足定向四项目人员招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1、2008-2009年招聘的在2012年3月13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 2、2007-2008年招聘的在2012年3月13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 3、2008年招聘的在2012年3月13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4、2009年招聘的至2012年3月13日仍在聘的历年考核均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5、在以上时限之前招聘但在其服务期满后又续聘且报名时仍在聘的人员 6、在以上时限之前招聘随后在四项目人员中交叉聘用的,当其在单一项目中服务期满且报名时仍在聘的,符合定向岗位的报考条件。 就是第五条,意思是如果是07年的“三支一扶”到09年9月服务满,但是继续在本单位上班,也就是说直接转正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这部分人也属于第五条吗??? 回复:你好,第5条是指服务期满后续聘,续聘的意思是续签合同,续聘的身份依然是“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转正或未续聘不符合这条规定,所以如果你是续聘,且身份依然是三支一扶身份,可以报考,如不是则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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