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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您好,之前我曾经问过这个问题了,现在公告出来了,有一些疑问,请您给予帮助解答:我是2009年7月毕业,2009年10月在乡镇参加工作(名为实习,实际已经参与正式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至2010年6月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至2012年2月辞职至今,合同期为1年9个月(手上有正式合同),但是用工期限为2年5个月,请问我这样的能不能开具两年基层工作经验证明,如何开具。另外我本人是农村户口,如果上述不可以开具证明,那么,我能否享受在今年指南当中第十一条有“ (十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干部可以报考什么岗位? 我省从未对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干部进行身份限制,也就是说,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干部只要符合招考条件的要求,一直以来都可以报考公务员,而且我省针对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干部的学习现状,对招考条件有所放宽。2012年的此类优惠政策一是在计划设置时,允许部分乡镇(街道)公务员岗位根据当地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干部的学历情况,放宽学历限制至中专高中层次;二是对有2年务农经历的人员,虽然国家并未允许务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但我省允许他们报考要求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 ”的优惠政策,诚待您的答复,谢谢。 回复:1、乡镇期间工作经历由所在乡镇部门开具,之后的以合同证明。 2、符合招考条件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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