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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2010年毕业至今在学校教书,签了合同,但是我有登记证,档案也还保管在人才服务中心,他们可以开具档案保管证明,证明我未曾提过档案,我有两个问题:1、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报2010—2012毕业未就业的岗位? 2、假如可以报名,那么我在报名时需要填就业单位和就业年限吗?如果填了对审核有没有影响呢?谢谢老师!辛苦您了! 回复:1、请阅报考指南中关于未就业毕业生的定义及未就业证明相关说明,以此来判断你是否符合报考。 2、打“*”号的项是必填项,如你要报2010—2012毕业未就业岗位,现工作单位填“待业”或者“无”,已具备的基层经历工作年限填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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