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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为拓宽选调范围,扩大报考人数,提高选调人员的素质,经2012年3月21日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作适当调整如下: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本科以上学历; 三、任副科以上职务;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调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材料及其它从事办公室工作应有的素质。 五:报名地点:不变 六、报名时间:从2012年3月19日延长至2012年3月30日。 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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