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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现就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告如下: 1.应届大学毕业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折合成绩统一划定为26分;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折合成绩分市(州)分别划定为: 成都27分,自贡22分,攀枝花25分,泸州19分, 德阳26分,绵阳26分,广元23分,遂宁25分, 内江25分,乐山24分,南充24分,宜宾19分, 广安24分,达州24分,巴中19分,雅安20分, 眉山25分,资阳25分,阿坝18分,甘孜17分, 凉山18分。 请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含经认定符合加分基础条 件人员按规定加分后可达到)的考生,于2012年3月30日14:00-4月4日14:00登陆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http://bms.gcdr.gov.cn)填报职位志愿。逾期没有填报,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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