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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你好!我大学毕业后曾经在自己本校大学的一个部门 被聘用为临时工作人员!但是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那么在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时我有以下几个问题: 1、用学校盖上公章的证明可以么?如果不可以 我该怎么提供证明通过资格审核? 2、我所经历的工作经验算基层工作经验吗?因为我所在的单位属省级单位! 3、资格复审时我应该提供哪些材料才能顺利通过? 4、资格复审的单位 会不会联系我所在的单位确认我是否在单位工作过? 请老师赐教!!谢谢啦! 回复:你好,1、所在学校为事业单位可由学校开具证明,不是需提供合同等证明。 2、毕业后算(未取得毕业证之前的社会实践不算为)。 3、所需材料请待资格复审通知确定。 4、政审有可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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