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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温州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内容
    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我校根据《2017年温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附件1)和《温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定》(附件2)文件精神组织复试工作,具体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通知
    1、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复试名单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2、校外调剂考生:3月17日起将陆续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发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后,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回复复试通知。如若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另行调剂。
    二、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硕士招生的文件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并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五年制8个注册章以上,四年制6个注册章以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没有完整注册的学生证者需提供高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应届证明。
    3、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后返还。
    4、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5、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者,提供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后返还;
    6、《温州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3),须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盖章。
    7、《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后返还,(仅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8、特别提醒: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文件规定:“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考生,不能报考执业医师”,故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型研究生,务必确保自己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专业为“临床医学”,不得加注任何方向。故该类临床医学应届生学生证已带方向的,请务必到教务部门开具应届证明,确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专业为“临床医学”,不带任何方向。
    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
    1、外语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考试方式:闭卷,考试时间:1.5小时。
    ①公共外语:测试考生的公共外语基本水平。采取听力测试形式,无须自带耳机。
    ②专业外语: 一般为与本专业有关的外文阅读理解和翻译,不带字典。
    2、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试方式:闭卷,考试时间1.5小时,具体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4。
    3、专业面试:专业复试的形式为口试、实验操作或临床实践的考核等。一般以口试为主,亦可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四、总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初试成绩,二是复试成绩,各占50%。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在各专业组的排名,结合该专业招生计划限额决定拟录取考生。总成绩核算如下:
    1、初试考试科目为四门的专业:总成绩 =(初试总分÷5)×50% +[面试成绩×80%+(复试公共外语成绩×20%+复试专业外语成绩×80%)×20%]×50%;
    2、初试考试科目为三门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50% +[面试成绩×60% +专业课成绩×20% +(复试公共外语成绩×20%+复试专业外语×80%)×20%]×50%。
    3、初试考试科目为两门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50% +[面试成绩×60% +专业课成绩×20% +(复试公共外语成绩×20%+复试专业外语×80%)×20%]×50%;
    五、复试日程安排简表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3月24日(周五) 上午8:00-12:00 资格审查 茶山校区同德楼
体检
上午9:30-10:30 第一场考生大会 茶山校区旭光厅
上午10:40-11:40 第二场考生大会
下午12:30-13:30 第三场考生大会
8:30-16:00 心理测试 图书馆
3月25日(周六) 上午8:00-10:00 外语测试 茶山校区同仁楼
上午10:10-11:40 专业课考试
3月26-3月30日 另行通知 专业面试 另行通知

    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6689753,邮箱:wmczs@126.com ,微信:wzykdxyjsy 。
    七、复试监督
    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复试,监察处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查。邮箱:jw@wmu.edu.cn。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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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2: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