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2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清城区除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公务员身份; (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五)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职位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见附件一; (六)专业及选调条件的具体要求见职位表(附件一);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查询职位及报名表下载 1、查询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报考职位及资格条件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或在广东省清远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qyks.gov.cn/)等网站查询。 2、报名表的下载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到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或在广东省清远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qyks.gov.cn/)等网站下载。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至8月20日(法定休息日不受理报名),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方式:可到现场报名,也可采取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报名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清城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211室);联系人:潘雯捷、于慧慧、张卓娜,联系电话:0763-3939387。凡是采取现场报名的,需按“报考材料”(在第五点)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2、采取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报名的,报考人员需按照《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要求填写的项目认真填写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qcrsjgwyg@126.com。发送时,主题要明确所报的选调单位名称及选调职位(主题填写不明确不予受理),同时上传近期生活照片一张。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由电子邮箱qcrsjgwyg@126.com发出的电子回复为准。 准考证的发放:采取现场报名的,在2012年8月29-31日期间,凭相关证件到清城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211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采取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报名成功的(即收到电子回复),在2012年8月29-31日期间,从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邮箱下载打印准考证,其报考材料在参加笔试后再上交。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业绩。 1、笔试,分值占40分。笔试内容分职位进行命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一题申论试题。每个职位多于20人报名的,按照笔试成绩前20名进入面试;每个职位小于3人报名的,此职位则不开考。 2、面试,分值占40分。面试工作由我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业绩,分值占20分。我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以往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评分,内容包括发表文章、评优评先等。 4、其他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1。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计算出总成绩后,按照拟选调人选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若复审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七)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我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及广东省清远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qyks.gov.cn/)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体检费由考生自付,报名者每人只限一个职位。 (二)报考材料: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 1、《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完予以退回);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由复印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盖章; 4、工作经历证明(职位条件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 5、发表文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复印件需加具“与原件相符”并盖章)、获奖证书等材料; 6、4张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相片(其中一张报名时在报名表“相片”栏贴好)。 (三)笔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作为考生考试的重要依据,各考生需妥善保管好本人的准考证。 (五)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报考人员若进入选调名单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在原单位提拔的,一律按报名时的职位办理调动手续。如报考人员不接受此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939387。 附件:2012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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