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南宁市青秀区就业专干招聘简章 |
内容 | 根据南府办函[2012]96号文精神,为加快建立就业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建设,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健全基层劳动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现制定青秀区就业专干聘用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71人 1、新竹街道办事处16人 2、中山街道办事处15人 3、建政街道办事处8人 4、南湖街道办事处7人 5、津头街道办事处11人 6、仙葫经济开发区6人 7、长塘镇2人 8、伶俐镇2人 9、南阳镇2人 10、刘圩镇2人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对工作认真负责; 3、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4、身体健康,能适应城区就业专干工作,能正常协助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各项日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活动; 5、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须提交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半身免冠2吋照片4张,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同时须填写《青秀区就业专干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青秀区就业专干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可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3、报名地点:南宁市七星路113号后2楼(南宁市青秀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内),电话2822582。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和负责。经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填报虚假信息的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不满60分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具体组织实施。 (五)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和实施。体检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从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复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予以聘用。 五、待遇及其他 (一)社区就业专干与当地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村级就业专干与当地村委委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就业专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获聘用的人员与城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和各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上岗协议书》,首次聘用时间1年。 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十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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