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在惠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惠州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办公室(简称市“纲要”办)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惠州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实际参加工作满3年,历年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 (二)具有“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经济学类专业;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组织纪律性,具备一定的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对象:正在公务员试用期及最低服务期内的;曾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3楼304室,联系电话:2808011。 3.报名资料:《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近期同底板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含电子版);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 (二)资格初审 对参加选调报名者,本局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本局将通知其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为闭卷考试,所考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于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具备与招考岗位相适应的业务。面试的方式、评委小组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组织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要求及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及选调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由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转任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且向工作单位进行通报。 (二)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请留意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公告栏(http://jhj.huizhou.gov.cn/)。 (三)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监督电话:0752-2892691。 本公告有关内容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咨询电话:0752-2808011。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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