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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副乡科级年轻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公开选拔15名副乡科级年轻干部。     二、选拔的范围、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     (一)范围     新野县县乡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不含教育、卫生一线的教师或医生)。     (二)基本条件     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报考资格     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2011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三、选拔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任命及岗前培训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中组部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时间与考点考场另行通知。     五、待遇和管理     公开选拔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用职务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公选前职级安排工作。     六、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     报名办法:凡符合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者均可报名。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也可以是个人自荐。     新野县公开选拔副乡科级年轻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