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副乡科级年轻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公开选拔15名副乡科级年轻干部。 二、选拔的范围、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 (一)范围 新野县县乡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不含教育、卫生一线的教师或医生)。 (二)基本条件 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报考资格 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2011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三、选拔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任命及岗前培训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中组部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时间与考点考场另行通知。 五、待遇和管理 公开选拔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用职务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公选前职级安排工作。 六、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 报名办法:凡符合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者均可报名。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也可以是个人自荐。 新野县公开选拔副乡科级年轻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