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遵义仁怀市遴选部分公务员到市纪委监察局工作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党政机关公开遴选部分公务员到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公务员8名(其中1名为财务会计人员)。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仁怀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财务会计人员同时需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仁怀电视台、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0月23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市纪委办公室(市行政中心四楼)。 联系人:杨香芹 汪祥洪(电话:2235658)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如实填写《公开遴选部分公务员到市纪委监察局工作报名表》。 4、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的具体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纪检监察政策法规掌握情况、文字表达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等基本知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人员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星期天)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仁怀一中。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根据计划遴选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员按遴选比例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遴选数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按嶙选比例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现实表现、工作态度及工作能力、廉洁自律表现等情况,并撰写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完毕后,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进行公示。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并研究确定的拟调动人员,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照顾关系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遴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仁怀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仁怀市委组织部 仁怀市监察局 仁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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