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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到时间 2012年10月29日下午15:00 二、报到地点 福建省司法厅劳教局六楼会议室(福州市晋安区琯尾街72号,联系电话:0591-87301245) 三、要求携带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 2.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如为专升本,需携带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部分职位,需携带执业医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未就业或就业工作不满1年的需携带报到证原件(成人教育类毕业生无此证); 5.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携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其他事项 1.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如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2.体能测评拟安排2012年10月31日下午进行;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 五、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名单 附件:名单 福建省司法厅 2012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