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选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以下简称“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的规定,现将本市1:1职位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公布如下:
考点 |
1:1职位名称 |
1:1职位所在考场 |
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 |
来宾市职业技术学校 |
来宾市公安局 法医 |
01考场 |
74.76 |
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山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计算机管理科员 |
03考场 |
77.17 |
兴宾区七洞乡人民政府 会计 |
04考场 |
76.22 |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