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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2年遂宁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公告
内容
    为吸引优秀人才,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充分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司法局机关遴选公务员3名;市法律援助中心遴选参公管理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及遴选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2、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在所在单位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
    3、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执行能力;
    4、具有两年以上工龄;
    5、市司法局机关遴选的3名公务员,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其中:2名具有全日制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1名具有全日制文学类或教育学类大学本科学历;
    市法律援助中心遴选的1名参公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参公管理身份。具有全日制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且取得国家司法考试C证以上资格;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现担任实职副科以上职务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7、无不良记录,近两年来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8、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2012年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遂宁市司法局政治部(和平西路177号,电话0825-2220786)。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报考参公管理职位的还须提交国家司法考试C证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本人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有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
    4、本人简历及工作总结1份,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三年内所撰写的文章1篇。
    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审查:由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和考察中的复审。资格审查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初审合格后,填写《遂宁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六)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2月11日——12日上班时间到市司法局政治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由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笔试比例不低于1:3。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比例1:3。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3日9:00—11:3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申论。
    12月15日,在市司法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入围人员凭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和身份证于12月16日到市司法局政治部领取《面试准考证》,如产生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2012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地点:市司法局。
    五、成绩公布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汇总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及名次由市司法局于面试当天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自付。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等。 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司法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后无异议的,填写《遂宁市公务员(参公人员)调动登记表》,调出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市司法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遴选工作纪律
    遴选工作各环节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市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切实严肃遴选工作纪律,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及举报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0825—5866002;
    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组0825—2251932。
    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5863155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2220786 (遂宁市司法局)
    

2012年11月23日
    附件:遂宁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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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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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30 16: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