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黔南州晴隆县选拔乡(镇)财政分局局长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县委充分酝酿,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开选拔14个乡(镇)财政分局局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职数 14个乡(镇)财政分局局长。 报名时暂不确定报考职位,由县委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具体职位。 二、范围和对象 (一)选拔范围 面向全县公开选拔。 (二)选拔对象 全县(含省、州驻县)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 1、身体健康,年龄在48周岁以下,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面,此次公选不受专业限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及不定等次(试用期除外)情况的。 5、任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公选后人员身份确定 根据乡(镇)财政分局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情况,公选任14个乡(镇)财政分局局长职位人员,身份一律为事业,按事业人员套改工资标准。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凡符合报考选拔职位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可以自愿报名,也可以由组织推荐报名。组织推荐由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选办在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组织考试 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的统筹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分数的权重分配为: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时,经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别占40%和60%。 2、面试。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选拔职位职数3︰1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工作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由面试评委对面试对象进行评分。 (四)组织考察 按考察人选与拟选拔职位职数2︰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为考察对象,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本人要求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提出拟任用人选建议,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进行任前公示。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任职满一年后进行考核,不胜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免职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10日。 (二)报名地点: 晴隆县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信息中心<县人大一楼>)。 (三)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晴隆县公开选拔乡镇财政分局局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点领取或通过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ql.gov.cn>下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原件1份,并交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及电子版照片)。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方式、考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七、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进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拔乡(镇)财政分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616816(县公选办) 监督电话:7612055(县纪委信访专用举报电话) 761238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专用举报电话) 晴隆县公开选拔乡(镇)财政分局局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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