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方案 | ||||||||||||||||||||||||||||||||||||||||||||||||||||||||||||||||||||||||||||||||||||||||||||||||||||||||||
内容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71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做好2017年单招工作。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职高对口毕业生及社会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收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四、报名 3月20日―4月5日,考生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进行网上报名,学院招生代码:13038。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一律不收报考费,待正式录取入校报到后再按湖南省物价局相关规定收取考试费80元/每生。 五、测试 1、测试原则 ①测试成绩由文化基础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2017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再单独组织文化基础考试,将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②职高对口类考生、往届考生、社会考生我院将统一组织“文化基础考试+技能测试”,考试内容:英语(分值100分),语文(分值100分),数学(分值100分),文化基础考试总分300分。英语、语文、数学科目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分文科、理科、职高对口三种试卷。 ③技能测试由各系根据相关专业需要自主制定方案,组织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潜能等。总分300分。 2、测试时间: 4月8日上午9:00-11:30。考生凭身份证到相应系部进行现场确认、参加技能测试;职高对口类考生、往届考生、社会考生下午2:00—5:00到指定考场参加文化基础考试时间。 3、测试地点: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岳阳市学院路),市内可乘7路公交车(终点站下)、3路公交车(职院站下)、18路公交车(到职院站下往前走100米)到达学院。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1、录取原则:分科类、分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满为止。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2、录取流程: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4月12日至4月19日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凡预录取的考生于4月20--4月2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按收费标准交清一年学费和杂费,逾期缴费,视为放弃录取。 4、已确认录取的考生5月10日前将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 七、监督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730-8677507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其他事宜 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7年9月入学(见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单招录取的新生入校后不能转学、转专业。 九、联系方式 地址:岳阳市学院路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楼809室) 咨询电话:0730-8677333、8677346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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