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201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拟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2年11月16日至11月26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
 电话:(023)67575537
 联系人:雷绍标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拟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示表
 
 重庆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
 2012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