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拟面向全国选调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历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基本程序与内容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资料)用EMS(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128号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贺女士收。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电话:0757-88236028(吴先生)、0757-88236023、18688286635(贺女士)。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须附照片); 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任职证明、个人简历、公务员身份证明、反映本人特长的证明材料若干。 3.报名要求:每位报名人员只可以报考1个职位。报名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和报名者本人所在单位。 4.根据职位要求,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确定人选。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5.考察。对拟确定的选调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 6.体检。经考察确定的选调对象要到区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7.审批。根据选调对象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转任人员名单,按公务员转任程序报批。 8.转任。经批准后,按公务员转任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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