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 |
|
共青团梅江区委副书记 |
1 |
1102 |
1、梅江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省、市属驻区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3、应为现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满18个月。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应为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或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
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大专以上;1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经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还应具有共青团或少先队工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