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上海市松江区城建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交流竞争上岗公告 | ||||||||||||||||||||||||||||||||||||||||||||||||||||||||||||||||||||||||||||||||
内容 | 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交流竞争上岗和轮岗工作,促进干部队伍的合理流动和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在本区城市建设管理系统试行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交流竞争上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区环境保护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和区民防办公室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推出职位(共15个)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本区区级及街镇、园区机关、事业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作人员可以竞聘所推出的职位: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松江区关于完善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试行办法》的规定,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践工作经验。 2、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法制观念,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身体健康。 3、具有胜任职位的政治理论水平与业务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具有与竞聘职位相一致的编制身份;符合交流到机关条件的参公人员(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满3年、近3年年度考核获称职等次以上者)可以竞聘机关职位。 5、竞聘正科职位的需具备正科职级,或任副科领导职务满3年,或任主任科员满2年,或任副主任科员满4年;竞聘副科职级的需具备副科及以上职级,或在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 6、担任副科领导职务、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竞聘正科职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科员竞聘副科职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上述相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 四、交流竞争上岗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报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推荐的由个人填写《松江区交流竞争上岗推荐报名表》,各单位审批汇总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自报的填写《松江区交流竞争上岗报名表》后投至sjgwyj@163.com邮箱。有关报名表可登陆松江人才网下载。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推荐和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准予参加交流竞争上岗通知书。竞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交流竞争上岗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报名人数不足、不能形成竞争的职位,经研究可取消或进行调剂。 2、竞岗演说及面试。参加交流竞争上岗人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竞岗演说,阐述自己竞争上岗理由、竞争优势及上岗后的工作设想,并由区领导小组成员和专家组成的面试组进行测评打分,考察竞岗人员与竞争职位的匹配性。 3、组织考察。按面试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每一职位1:3比例确定初步入围人选,经区领导小组研究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考察。 4、决定任用。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由用人单位党委(组)研究并确定拟任职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职前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和人员关系转接手续,纳入新单位管理。 五、其他相关规定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2年11月23日18:00时。 2、竞岗演说及面试安排:2012年12月6日起进行竞岗演说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交流竞争上岗工作,设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67848524、67848702。 监督电话:37735870、37735902。 4、本公告由松江区城建系统交流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上海市松江区城建系统交流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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