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参公人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与职位要求相对应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江阳区内参加选调的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所在单位工作满两年(2011年1月以前到该单位工作); 5、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江阳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工作经历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 其中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以上和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未考核人员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6日—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股(六楼)。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持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江阳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江阳区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结束后,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调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调动资格。 四、考试、考察和体检 选调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由泸州市江阳区人社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考试,考试开考比例为1:8(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情况,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由泸州市江阳区人社局牵头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根据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经选调领导组同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在江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调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3123621(区人社局) 3710129(方山镇人民政府) 3123581(区文体局) 监督电话:3104884 附件:江阳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012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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