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将面向全市机关单位公开选调两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福田区经济促进局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两名,主要从事经济、金融管理岗位工作。 二、选调范围 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深圳户籍;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与我局职能业务相关专业;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通过相关网站向全市机关单位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3)现有职务级别需提供现任职务任免文件。 以上书面材料请于2013年1月9日(星期三)下午6:00前,交至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办公室(区委大楼26楼2610办公室),联系人:黄顺仪,联系电话:82918333-2617),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hsy@jm.szft.gov.cn。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考试时间与地点。 (三)考试、考察。采取联合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占70%,组织考察成绩占30%。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确定初步人选。 (四)研究决定。根据面试、组织考察情况,由福田区经济促进局领导班子决定拟选调人选。 (五)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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