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毕节市纳雍县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积极探索从各类人才中选拔领导干部,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规定,结合纳雍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9名,具体职位如下: 1、共青团纳雍县委副书记1名; 2、县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县委宣传部); 3、县第二中学副校长1名; 4、县人民医院副院长4名; 5、县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1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6、县环卫站站长1名(县城市管理局)。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群团部门、事业单位(包括垂直管理部门)在编在岗的国家正式干部职工(具体要求见《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及具体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 1、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按有关规定,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3、身体健康。 4、年龄和参加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1月13日。 5、岗位具体要求见《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及具体要求一览表》。 四、公开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发布公告、宣传发动、组织推荐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五、公开选拔的步骤及安排 (一)宣传发动。召开纳雍县面向全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会议,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通报和动员部署,在有关新闻媒体刊登播发公选公告等有关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至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县公选办(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3、报名办法: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干部均可参加公开选拔报名。 在县委组织部网站(网址:http://www.nyzz.gov.cn)下载《报名推荐表》填写(用A4纸双面打印),并取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加盖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由单位出具的无违法违纪和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证明)后,按要求到县公选办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供推荐参加公开选拔的干部的有效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初审后退回,收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4、报考职位职数达到1:10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按规定不能提拔使用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6)其它影响提拔使用规定情况的。 (三)资格初审。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给准考证。 (四)、笔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30%,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专业知识占70%。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5:1确定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刚参加工作时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文件原件存档单位公章)、无违法行为证明(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六)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公开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七)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出每个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公开选拔职位职数与考察对象1:3的比例确定人选作为考察对象(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为主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结合有关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为确保公开选拔质量,经过考察后,考察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建议,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报县委决定。 (八)讨论决定。根据考察和综合成绩情况,由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对公开选拔的干部一般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合格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纳雍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纳雍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纳雍党建网及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7)3532536 监督电话:(0857)3525164 2012年毕节市纳雍县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及具体要求表 中共纳雍县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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