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阳市司法局2013年春季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
内容 | 贵阳市司法局(含局属市三江劳教所)2013年春季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市2013年春季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贵阳市司法局(含局属市三江劳教所)拟公开遴选公务员8名,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 1、市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科员)职位2个; 2、市三江劳动教养管理所工作人员(科员)职位2个; 3、市三江戒毒康复管理所工作人员(科员)职位4个。 二、报考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本市区(市、县)机关和乡镇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以及贵阳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社区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考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见《贵阳市2013年春季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及《贵阳市2013年春季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其中报考市三江劳动教养管理所和市三江戒毒康复管理所职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25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报考条件所需学历及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遗失正在办理期间的,提供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限证明。 4、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 7、《贵阳市2013年春季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二份),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核实有关信息并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当场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月25日-28日上午9:00-下午17:00。地点:贵阳市司法局机关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大楼二层A区)。 (二)笔试、面试 1、笔试。 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职位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笔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3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登入贵阳司法行政网http://www.gysf.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 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贵阳司法行政网http://www.gysf.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为3:1。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分数当场公布,(面试重点考察面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3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贵阳市司法局机关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大楼二层A区)。 (三)考察(3月下旬)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应多于职位数。考察对象具体人数由贵阳市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贵阳市司法局将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可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四)公示、办理试用手续(4月中旬至7月中旬) 贵阳市司法局(含局属市三江劳教所)相关岗位综合考试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贵阳市司法局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分别在贵阳市司法局和拟遴选人选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时间4月中旬至7月中旬。 试用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贵阳市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报名及相关考务工作联系电话:7989209。 联系人:许再发,孙世凤。 贵阳市司法局 2013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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