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序号 |
选调单位及代码 |
选调职位及代码 |
选调形式 |
选调范围 |
职位 |
选 调 条 件 |
备注 |
计划数 |
性别 |
最高年龄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 |
一般条件 |
其它条件 |
1 |
长沙县人民法院101 |
执行法官001 |
考试选调 政法专项编 |
面向全国法院、检察系统 |
2 |
男 |
35 |
本科 |
法律及相关专业 |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
1、要求具有公务员身份(已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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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
2、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或地市级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已通过司法考试的成绩单。 |
3、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5、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