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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201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重庆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要求,现将拟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2月17日至2013年2月2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涪陵区兴华中路64号) 通讯地址(邮编):408000电话:72232700联系人:李继东、傅小衷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拟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公示表http://www.flgov.cn/com/rsj/ns_detail.php?id=17523&nowmenuid=262&cpath=&catid=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