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201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统一部署,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2013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二、面试地点:
宁夏军区招待所(八一宾馆),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257号, (一)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 (二)准考证、考试报名登记表(贴照片); (三)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上述材料中,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交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面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高于录用计划人数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参加同一职位面试人数低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 70 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考生请于2月22 日16:00点前将考试报名登记表(贴照片)发到邮箱(nxrenshi@163.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XX职位面试”,逾期如未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确认后未按相关要求参加面试者,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3年2月22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2月27日9:00携带相关材料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银川市北京东路244号)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当日12:00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日8:30前到候考室报到,截止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根据录用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联系人:徐丽红 电话:0951-5068209 5068208 手机:13995385609 传真:0951-5015395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 2013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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