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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分确认时间、地点 1、加分时间: 报考黔西南州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考生,可在2013年3月20日至22日(工作日内)期间进行加分审核确认。 2、地点: 报考2013年黔西南州行政机关职位的考生(含森林警察职位),统一到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州体育公园办公楼三楼)进行审核确认; 报考六大类机关、乡镇机关职位的考生(含法警职位),统一到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州委大院内档案局五楼)进行审核确认;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统一到州公安局政治部进行审核确认。 二、加分确认政策 1、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三、加分确认证明材料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选调生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具体实施,不在我州进行。 咨询电话: 1、0859-3229852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2、0859-3223231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3、0859-3292019 州公安局政治部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