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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法官简章
内容
    为优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结构,充实审判力量,高质量地完成审判工作任务。根据《法官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现面向市内法院、检察院选调法官3名。
    一、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现任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满2年或审判员(检察员),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二)选调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3、任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满2年(2011年3月18日以前任命)或审判员(检察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三)下列人员不得成为选调的对象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受过刑事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2日—2013年3月30日下午5点
    报名地点: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宿城区洪泽湖路135号)503房间。
    携带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助审员(审判员)、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有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4张。
    报考人员须填写《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选调法官报名表》一式三份,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考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1、笔试
    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业务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4月13日8:30—11:30。
    笔试地点:市法院八楼会议室。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调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4月20日。
    面试地点:市中院八楼会议室。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由市法院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司法能力。根据综合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则减少选调录用人数。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后,将拟选调人员在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36387284368768
    监督电话:0527—84366324
    公告网址:网上宿迁
    宿迁党建网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宿迁人事考试网
    附:《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选调法官报名表》
    附件下载易贤网温馨提示: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选调法官报名表.doc》来源于宿迁市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15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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