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递补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研究,现对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办的1个职位进行递补,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的原则,经报国家公务员局审核,同意递补以下3名考生参加面试:
单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递补人员最低分数线 |
上海办 |
0601245003 |
245233079304 |
108.10 |
245232215614 |
245221171630 | 请各位考生按照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与各招考单位联系并做好面试准备。 审计署人事教育司 2013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