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宿迁市林业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 ||||||||||||||
内容 | 为优化宿迁市林业局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公务员选调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3名。 一、计划和职位 宿迁市林业局选调计划为3名。 宿迁市林业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市内、外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经历(2011年4月14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情形,不得报名。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15日8:30—4月21日17:30; 2、报名地点:宿迁市林业局办公室(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706房间;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人社局公务员科。 3、携带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证明材料。 (二)笔试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总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林业局根据职位 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后,将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27-84359865 0527-84389180 咨询电话: 宿迁市人社局公务员处0527—84359275 宿迁市林业局办公室0527—84389218 沭阳县人社局公务员科0527—83068120 泗阳县人社局公务员科0527—85272211 泗洪县人社局公务员科0527—89886406 宿豫区人社局公务员科0527—84465485 宿城区人社局公务员科0527—832960398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林业局 2013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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