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中共资阳市委办公室、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资委办发[2012]24号)精神,资阳市民政局拟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公务员中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资阳市民政局人事(社会工作)科1名。 二、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 三、遴选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遴选人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3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已完善公务员登记手续的人员。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熟悉了解组织人事工作,现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5.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应用和操作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6.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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