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烟台蓬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
内容 | 根据《烟台市2013年招考公务员简章》规定,现将2013年蓬莱市招考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范围 蓬莱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已于5月14日对外公布,具体可登录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lrsj.cn)查询。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报考蓬莱市信访局、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机关等职位(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的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于5月19日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蓬莱市钟楼东路57号,在汽车站乘坐2路公交车到光大银行站点下车,往东100米路北)进行,时间一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咨询电话:0535—5643526。 三、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证明(专科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辅修第二专业的,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所学专业情况证明,并须注明能够取得的学历或学位)。 2、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上述提交的所有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的工作流程。要在上述要求的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经审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书面告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全市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统一定于6月2日进行,时间一天。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蓬莱市法院和检察院考试录用公务员、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由烟台市统一组织,请考生登陆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hj.yantai.gov.cn)查询。 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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