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南安市公务员局:
 你局《关于录用戴铎树等21位同志为公务员的请示》(南人〔2013〕7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二○一二年下半年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12〕113号)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2012年度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发〔2012〕122号)文件精神,经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规定程序均为合格,批准录用戴铎树等21位同志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南安市公安局:
 戴铎树  洪钟颖  许志滨  李成彬
 陈贤昌  黄水森  艾朝明  郑楚云
 吴伟鹏  郑英俊  杨冬英  张  纯
 叶健鹏  吴振波  郑育清  姚海辉
 林  明  陈  榕  杨湧斌  黄普春
 郑立南
 
 泉州市公务员局
 2013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公务员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