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201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定于2013年5月30日举行,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开考。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生巷3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交通路线:市内乘8、17、903、907、931红旗路站下车,沿新生巷前行200米即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5月29日上午10:00-12:00时,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地点设在乌鲁木齐市新生巷3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办公楼内。 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供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6.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必须应当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方能认可; 7.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等)。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四、面试安排 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时间安排,参加5月30日面试的考生请于8:30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确认书》报到,截至8:50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请在进入候考室前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五、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其他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0991-2805159 联系人:邹燕手机:15099146903 传真:0991-2356676 电子邮箱:zouyan1228@126.com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新生巷3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特此公告。 附件: 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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