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度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201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定于2013年5月31日上午9点举行。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5号内蒙古邮政管理局。 考点位置示意图 ![]() 交通路线:乘公交3路、53路、72路、75路、102路到华欧集团站下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将于5月30日14:30—17:30于内蒙古邮政管理局二楼会议室举行。 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供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6.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必须应当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方能认可; 7.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大学生村官相关证明等);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四、面试安排 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7点50分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审查合格盖章的准考证报到。截至上午8点50分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请在进入候考室前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五、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其他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0471-3366809 联系人:李想、手机:15849164700 传真:0471-3366808 电子邮箱:nmgyzglj@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 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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