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重庆市邮政管理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
内容 |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市邮政管理局201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定于2013年5月30日上午9时举行。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 详细地址:重庆市邮政管理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二路40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行200米)。 考点位置示意图 ![]() 考点位置示意图2 ![]() 交通路线 面试考生可乘坐809、859、426、465、886、245、602、133、151、BRT01路公交车至新牌坊(西)站下车。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5月29日下午1点30分至5点 审查地点:重庆市邮政管理局509房间(渝北区新牌坊二路40号) 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社会在职、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 5.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供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6.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必须应当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方能认可; 7.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八级等外语类证书应届毕业生在录用报到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要求两年基层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四、面试安排 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时间安排,并于本人职位面试当天8点10分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报到。截至8点50分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请在进入候考室前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五、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其他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023-86886903 联系人:王一丁;手机:13650555392 传真:023-86886918 电子邮箱:wydwww999@163.com 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二路40号 特此公告。 附件:面试考生名单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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