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玉林市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公告 |
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玉林市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李健中等142名考生为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3年6月12日—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地址:广西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城东办公大楼5C12室,乘坐火车到玉林的考生可在火车站乘坐1路公交车到汽车总站转乘17路公交车到商务大厦(终点)站下车,乘坐汽车到玉林的考生可在汽车总站乘坐17路公交车到商务大厦(终点)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 4.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5.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证明; 6.经服务单位审核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无需提供)。开具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并准备1份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玉林市卫生学校(玉林市美林街124号),可乘坐2、3、11路公交车到东园饭店下车或乘坐15路到市交警二大队站下车,然后步行到市卫生学校。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方法。 (六)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少于原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决定减少乡镇机关综合职位一(职位代码为:I01)等7个职位18 个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检 选调生考录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含照顾加分),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于2013年6月15日晚在玉林人事人才网(www.rsrc.net)上进行公告。 体检时间:2013年6月17日。请体检人选于2013年6月17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一支,到中共玉林市委党校教学楼第一报告厅报到(玉林市教育中路92号)。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体检当天每人预收250元)由体检人员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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