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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体检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招录单位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请考生积极配合,期间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联系。 除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不达标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和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不达标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单位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由招录单位汇总后报我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附件:中山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http://www.gdzs.lss.gov.cn/main/open/view/index.action?did=585&id=16241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