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1、集中时间:各位考生务必于2013年6月30日(星期日)上
 午7:00 到达指定集中地点。
 2、集中地点:莆田市政府办公楼(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
 1号楼一层大厅。
 3、随带材料:本人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400
 元,水笔一支。
 4、 报考人民警察(森林公安)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
 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5、考生须空腹按时到达集中地点。
 6、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提供的,需在体检前提供给招
 录机关。
 7、体检考生名单:见公示。
 
 莆田市委组织部
 莆田市公务员局
 201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