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佛山市三水区委区府办2013年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办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在我区区直机关、镇(街道)机关工作,具备公务员身份1年以上(截至2013年7月21日)的男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3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正派,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四)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或正在接受刑事、纪律有关审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要求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7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者请携带《三水区委区府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到三水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3楼人事室(311室)报名(联系人:刘婉冰,电话:87728392;梁敏珊,电话:87768571)。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7月21~25日下午5时前。报名者请将《三水区委区府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及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彩照的电子扫描版(JPG、PDF格式)发送到zzrss@ss.gov.cn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的条件要求,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选调。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通报其单位。 四、选调程序 (一)笔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根据总成绩,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确定拟选调对象。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对象。 (五)体检。组织拟选调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六)公示和录用。根据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公示人选,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本公告由三水区委区府办负责解释。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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