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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务员局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7月10日至7月1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司法局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 邮编:401147) 联系电话:67086035(重庆市司法局监察室) 67086030(重庆市司法局政治部干部人事处)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详情请参见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示表:http://www.cqsfj.gov.cn/Show.asp?News_Id=67806 重庆市司法局 二○一三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