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任职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2013年7月11日—2013年7月19日(7个工作日)。
 名单详情参照:http://www.hlj.gov.cn/zwdt/system/2013/07/11/010564866.shtml
 对上述拟任职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电话:0452—12380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
 邮政编码:161006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13年7月10日 |